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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躲避侦查,两男子另辟蹊径,深夜走水路潜入临湖别墅盗窃名酒。近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对被告人詹某、骆某提起公诉。
詹某与骆某相识于狱中,二人曾分别因盗窃罪、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经詹某提议,两人相约实施盗窃。詹某将目标锁定在洪山区一处临湖别墅区,“路上摄像头多,容易被拍到,乘皮划艇绕去别墅区登陆更保险,万一被抓到,咱们可以借口是去钓鱼的……”詹某盘算着。他与骆某分别网购了发动机和皮划艇,试水成功后,便决定于2022年12月27日晚行动。
当晚23时许,两人按计划潜入别墅区,盗取两户人家的茅台、XO洋酒60余瓶。次日凌晨5点多,两人乘皮划艇转移赃物上岸后驾车逃离现场。詹某后将赃物运至老家藏匿。
第二天,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接到两名被害人报案,随即展开侦查。“两名嫌疑人有一定反侦察能力,避开了别墅和周围的大多数探头,其狡猾老道,可能不是第一次作案……”很快,警方根据作案手法和别墅区的两处监控画面,再结合公安系统比对结果,初步锁定犯罪嫌疑人詹某、骆某,并于12月30日将其抓获归案。但到案后,两人拒不认罪。
“讯问陷入僵持,还得从证据上找突破口。”今年2月10日,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将案件移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与办案民警共同商讨讯问策略、侦查方向。侦查人员猜测嫌疑人可能是走水路,检察官建议从案发时段临湖可疑船只、车辆及赃物去向等方向调查取证。
“从多个可疑区域的高清探头中,侦查人员找到了嫌疑车辆,并顺藤摸瓜找到藏匿赃物的地址和作案工具,案件逐渐明朗。”检察官介绍。3月16日,该案移送审查起诉。仔细审查案卷材料后,检察官提审了两名嫌疑人。
“深夜到这片湖域做什么?车后备箱里的皮划艇是干什么用的?”“那里湖水清澈,风平浪静,我坐皮划艇去钓鱼……”起初,詹某、骆某两人依旧按约定的说辞辩解,自认为盗窃行动天衣无缝,办案人员也找不到赃物,只要咬死不认罪,法律就拿他们没办法。可当检察官把赃物图片摆在两人面前时,他们一脸难以置信的神情,继而沉默无言……
“尽管嫌疑人不认罪,但我们从案发前两人的准备工作、案发时的相互配合以及案发后转移赃物等方面一一排查,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闭环,足以指证两人的犯罪行为。”审查起诉期间,检察官细致梳理证据材料,在原有证据的基础上,引导公安机关又补充了证人证言、监控画面的时间、地点显示等,进一步夯实证据链。
4月13日,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湖北台记者李丹琼 通讯员:李雪 刘诚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