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颁布首个城市景观风貌管理办法 营造具有海洋风格、海岛风情、海城风韵的群岛城市风貌特色

舟山日报   2023-07-09 10:07:52


(资料图)

海上花园城建设将全面提升景观风貌品质。记者昨天从市资源规划局获悉,我市资源规划、财政、住建、城管部门近日联合印发《舟山市城市景观风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这也是我市颁布的首个城市景观风貌领域的管理办法。

据了解,《办法》分总则、城市景观风貌规划设计、城市景观风貌实施管理、附则四章,共三十一条。“旨在规范景观风貌管理编制和实施,建立贯穿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的景观风貌管理体系,营造具有海洋风格、海岛风情、海城风韵的群岛城市风貌特色。”市资源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以加强对舟山城市景观风貌的引导和管控为重点,聚焦城市景观风貌规划总体设计、详细设计及实施管理内容,推进共建规划、建设和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全面提升舟山城市景观风貌品质。

记者注意到,在实施范围上,《办法》适用于舟山辖区内的城市景观风貌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活动。其所指的“城市景观风貌”包括自然山水格局、历史文化资源、建筑形态与容貌、公共开放空间、街道界面、园林绿化、公共环境艺术品等要素,强调特色自然环境的保护和海岛历史文化的传承,体现城市的地域特征、时代风貌和艺术品位。

“《办法》的一个核心便是保护舟山山水林田湖海的整体自然格局,加强对山体、水体、滨海岸线、艺术小品等景观风貌的规划管控。”该负责人介绍,《办法》划定了山体、海洋、水域、湿地保护范围,要求严格保护山体及水体的自然风貌,“如城市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公园绿地等都列入了重点管控区域。”

在城市景观风貌的管理上,《办法》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将相关保护要求和控制指标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中,加强对城市景观风貌建设的规划引导。

该负责人表示,今后我市还将建立城市景观风貌保护专家咨询制度,从事城市设计、城市规划、建筑、交通、风景园林与景观设计、文物保护、生态保护等领域的专业人员将共同组成城市设计专家库。